法院提告變討債工具?黑心借貸業者誣告23人判3年

男子劉威宏利用法律專業,自2022年3月起,提供「手機租賃契約書」或「投資協議合約書」等範本給小額借貸業者李明憲、彭冠崴,讓民衆借款時簽署,日後若欠錢不還,便把法院當討債工具,提告侵佔、詐欺等追償欠款,嚴重浪費司法資源。新北地方法院依23個誣告罪,判處劉、李、鵬各3年、7月及6月徒刑。

事實上,3人提告討債的惡劣行徑不只如此,共在全臺對73位民衆提告,案件經移轉管轄後遍佈全國各地檢署,新北地檢署當初系就轄內23件誣告案起訴,交由法院審判。各地檢署在經手3人提告案件不起訴後,鹹認3人利用國家刑事告訴爲私人討債,濫用司法資源,此風不可長,紛紛籤分誣告案偵辦。

判決指出,略懂法律的劉男向李、彭2業者建議,一般借貸借款人只籤本票,若不還只能提民事告訴,但借款時若誘使借款人簽下「手機租賃契約書」或「投資協議合約書」,日後不還就可提起侵佔手機或虛擬貨幣投資詐騙的刑事告訴,迫使借款人乖乖還錢。

新北地院認爲,3人將刑事告訴作爲個人討債工具,不僅手法卑劣,事後還飾詞狡辯否認犯行,利用借款人急於借貸、法律知識薄弱和不願涉訟等心態,先以話術誘騙借款人籤立不實租賃或投資契約,再虛耗國家司法偵查資源以獲取個人經濟利益,耗費司法資源甚鉅,行爲相當不可取。

男子劉威宏與小額借貸業者李明憲、彭冠崴,誘騙借款民衆簽下「手機租賃契約書」或「投資協議合約書」,日後若欠錢不還便提告侵佔、詐欺,遭新北地院依誣告罪判刑。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