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裁定周典論續押禁見3個月 周春米:深感遺憾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去年在總統大選時,爲鴻海創辦人郭臺銘收購連署書,屏東地檢依總統選舉罷免法對周典論提起公訴,檢方今移審屏東地院,法官裁定周典論續押禁見3個月;屏東縣長周春米說,對於議長周典論未能順利交保返家,深感遺憾。
周春米說,對於案件的偵辦和起訴,並不清楚相關內容,暫無法表達意見。至於後續議事運作,尊重議會依議事法規的處理。
法官今開移審庭,詢問周典論是否希望交保?周典論說,他希望可交保,議會還有一些縣府經費,需議會協助。他不會施壓證人。法官認爲,周典論前後供述不一,否認犯行,裁定周典論續押禁見3個月。
屏縣府民政處表示,議長周典論雖起訴,但不影響議員身分,議長職務由副議長代理。
屏東地院裁定周典論續押禁見3個月,屏東縣長周春米今說,對此深感遺憾。記者劉星君/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