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鄰半夜製造聲響 屋主失眠怒告 法官判賠5萬元
王姓女子與李姓女子爲鄰居,自從2020年2月開始,鄰居們都能聽到李女屋子半夜所發出的聲響,搞得左鄰右舍難以入眠。(本報資料照片)
王姓女子與李姓女子爲鄰居,自從2020年2月開始,鄰居們都能聽到李女屋子半夜所發出的聲響,搞得左鄰右舍難以入眠,王女多次報案檢舉李女,李女也遭到開罰,但依然不改行爲,持續製造噪音,王女忍無可忍提出告訴,要求賠償30萬元。高雄地方法院依排除侵害判李女賠償5萬元。
王女表示,李女多次在半夜發出彈珠掉落聲、物品撞擊聲、桌椅拖拉聲等聲響,導致周遭鄰居不堪其擾,將屋子出租出去後,許多房客也都因爲受不了吵鬧而搬走,自己也因爲噪音影響患上慢性失眠症,多次報警檢舉李女,李女也遭受裁罰多次,但依然故我,繼續製造噪音。
李女辯稱,自己在屋內時也會聽到噪音,且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噪音是她屋內所發出的,之前對警局的裁罰聲明異議,也獲得簡易庭認定無法證明噪音是她所發出的,將裁罰撤銷,李女更反駁,王女在2018年就患有慢性失眠症,認爲她被指控2020年開始發出噪音造成王女生病實在不合理。
法院審理期間發現,王女的屋子緊鄰李女家與防火巷,判定聲響不是來自防火巷,又傳喚多位鄰居作證,鄰居紛紛表示自從李女搬來以後房子開始在半夜出現噪音,甚至鄰居吳女的老公因爲噪音睡眠不足而跌倒,造成內出血過世,左鄰右舍都因爲李女家的噪音苦不堪言。
高雄地院認爲,綜合衆人說詞,加上王女家只緊鄰李女家,可以認定聲響爲李女屋內發出,而李女爲房子的所有權人,應該要有防止屋內噪音影響到他人的義務,因此依排除侵害判李女須賠償王女5萬元。
高雄市高雄地院噪音排除侵害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