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爛人夫!公園死纏高中女3小時 當街熊抱臉貼胸3次

惡爛人夫!公園死纏高中女3小時 ,當街熊抱臉貼胸3次。(達志影像)

一名38歲吳姓人夫在公園遇到一名高中少女驚爲天人,強要少女加LINE,少女警覺性高,見對方不懷好意,虛以委蛇加入後,回家立刻封鎖,未料卻引起吳男大怒,一週後2人不巧又在公園相遇,吳男立刻纏着少女聊天3小時,少女逃離時,他還不顧在大街上,從後方三度熊抱並貼胸、貼臉少女3次,少女最後逃回家向父親求救報警。法院認定,吳男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處8月徒刑,緩刑3年。

根據判決書,吳姓人夫於111年7月21日下午6時30分許,在北市某公園遇到少女小美,突然當場向她要通訊軟體LINE帳號,小美因迫於性別、年齡及體型差距均屬弱勢,而虛與委蛇交付LINE帳號並加好友後,回家即立即封鎖吳男。

未料發現無法透過LINE聯絡小美,認爲有可能是她不願繼續有所往來,竟仍於111年7月28日傍晚,在公園再度與小美相遇時,雖然遭又遭到小美幫場拒絕,明顯呈現不想要和他交談,仍不斷要要求聊天。

小美迫於無奈只好和他說話,未料在少女要返家時,用雙手、臉部及胸部等身體部位,強行環抱小美,並貼近臉部及胸部,小美當場反抗掙脫逃走,吳男竟從後方尾隨再度熊抱,小美又二度掙脫後,吳男仍不放棄繼續在後方追趕三度熊抱,小美嚇得跑回家找父親求救,並立刻報警將吳男逮捕。

法官審理後,審酌吳男無前科,竟僅爲滿足一己之私慾,不思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利用小美獨自一人在住處附近活動之空檔,對她強制猥褻,造成少女內心感到恐懼,並受有相當程度之心理創傷,考量吳男於犯後坦承犯行,且與少女及家屬達成和解,並已給付賠償,獲得原諒,判處8月徒刑,緩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