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電動自行車分類管理,廣州將推外賣專用號牌
據南方日報官微消息,12月17日,廣東省公安廳上線民聲熱線欄目,就電動自行車管理等焦點問題進行迴應。
據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副局長劉鋒介紹,截至11月,全省已經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2586萬輛。今年以來,全省共有9400餘起交通事故與電動自行車有關,造成1195人死亡,其中事故數上升2.7%,死亡人數下降11.2%。
廣東省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大,涉及領域多,呈現點多面廣態勢。對此,劉鋒表示,省交管部門倡導對電動自行車分類管理,將“私家車”與“企業車”進行區分。目前將結合《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實施,以廣州作爲試點,進一步推進分類管理的試點工作,以便推廣到全省。
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支隊長丁文介紹,廣州將於明年上半年推出針對外賣等行業的專用號牌,以及配套的管理規定,相關號牌將由相關企業申請,並僅限本企業員工使用。
目前,電動自行車與機動車混行等問題較爲突出。據丁文介紹,廣州市目前已建成非機動車道2966公里,在259個路口配套設置了非機動車信號燈。但受限於道路資源,仍存在車道缺失、過窄、不連貫等問題,缺口較大,廣州交警已將其納爲明年的重點工作,進行改善與解決。
一些路段雖然已經設置了非機動車道,但仍有電動自行車騎行人選擇進入機動車道行駛,對此,丁文表示,廣州已經啓動了非現場抓拍,通過現場處罰和非現場處罰結合來提升執法力度。
一些騎行者會遮擋號牌,希望能以此逃脫處罰,丁文表示,將通過科技手段進行解決,包括使用設備對號牌內部的電子設備進行抓拍,目前全市已啓用200多個抓拍設備。
針對機動車違規停放在非機動車道的現象,丁文表示,這是當前交警部門的重點整治行爲,將通過增設電子警察,增加民警巡查力度等方式,把違停警情數量壓下去。
針對《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提到的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時,最高時速不能超過15公里這一規定,丁文解釋,這並非廣州市首創,其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不少外賣員反映,限速會導致配送超時,丁文表示,廣州交警將聯合市場監管部門,約談配送平臺,督促其優化算法,放寬配送時間,落實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目前廣州市共有10家較大的配送平臺,均已建立了日常溝通協調機制。
編輯/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