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宜康質疑警察募捐來源亂 警政署祭「趙介佑條款」維護警譽
▲黑幫成員趙介佑憑藉民進黨職身分出席北投警分局的義行聚餐,顯得格外諷刺。(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近來因民進黨前北市黨部高層趙映光之子趙介佑憑藉民進黨員身分掩護,橫行北投、開槍擄人販毒無所不爲,前綠委段宜康透過臉書表示「要人家出錢必然付出代價」,質疑各級警察單位對外募捐,款項來源及支出都不受監督,事實上趙介佑事件僅是冰山一角。
全國各地警分局有不少警友會、義刑、顧問經常具有黑背景或經營特種行業,對此非議,警政署4日通令全臺警各級機關必須根據「公益勸募條例」相關規定,定義除非警察民力團體主動捐贈,不得發起募捐,且捐款必須辦理公開徵信稽覈,以維警譽。
前綠委段宜康昨晚間透過臉書表示,「要人家出錢必然付出代價」,各級警察單位向外募捐,來源和支用都不受監督;警政署對此表示,各級警察機關依據「公益勸募條例」第5條規定,得基於公益目的,接受所屬人員或外界主動捐贈,惟不得發起勸募,並應依該條例第6條規定辦理會計稽覈及公開徵信,以維警譽及官箴。
警政署強調,上述規定適用警界各級民力團體:包含警友會、義警、義交、民防協勤人員、顧問、志工都一併適用。警政署長陳家欽強調,警察是維護社會安定最重要的力量,無時無刻守護民衆安全,感謝各界長期對於警察工作的支持與付出,未來仍將持續對於協勤民力成員將會嚴格篩選,並汰除不適任者,以符合法制規範及社會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