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也可以有原民傳統聚會所 原民會宣佈4年10億計畫

原民會主委曾智勇赴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都會區原住民族、客家族羣、新住民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透露原民會將以4年 10 億元打造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場域,讓都市原住民也能擁有聚會所。圖爲花蓮市撒固兒部落聚會所。本報資料照片

原住民居住都市地區的人口比率已超過居住於原住民族地區,但原住民族部落擁有的聚會所,在寸土寸金的都市幾乎看不見。原民會主委曾智勇今赴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都會區原住民族、客家族羣、新住民權益保障措施與精進方案」,透露原民會已提出「建置原住民族族羣主流化友善空間計劃(113 年至 116 年)」四年期計劃,將以 4年10 億元打造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場域,讓都市原住民也能擁有聚會所。

曾智勇在報告中指出,隨原住民族族人住居於非原住民族地區比率持續攀升,截至目前已反超原住民族地區,佔原住民族總人口數 50.21%,但當前都市地區相關文化傳承場域之公共服務設施不若原住民族地區完備。原民會因此提出「建置原住民族族羣主流化友善空間計劃(113 年至 116 年)」四年期計劃,預期總經費爲新臺幣10 億元整,以利打造都市地區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場域,達成族羣友善的目標。

立委蘇巧慧表示,都市原住民缺乏聚會所,導致原民要練習舞蹈等也缺乏完整的空間。她詢問,計劃中的「原住民族文化傳承場域」如何選定地點?曾智勇表示,該地區的原民人口必須達到1500人以上,且希望土地使用權沒有問題。蘇巧慧表示,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才最需要原民會的幫忙。她以新北的中山橋爲例,認爲是一個適合族人射箭跳舞的聚會場域,希望原民會協助爭取使用。曾智勇表示,公有地往往比較沒有問題,原民會會協助族人爭取設置聚會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