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柯P拍板新規!黨職人員訪陸須報準 還納「吳斯懷條款」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黨臺商事務委員會會長張凱鈞本週率團出訪大陸,外傳將會見國臺辦主任宋濤,雖黨中央強調絕非黨中央指派,但遭解讀爲兩面手法唱雙簧,掀起不小風波。據悉,民衆黨主席柯文哲爲此頗有微詞,也認爲黨內製度不完善,今天中午在黨政會報時通過新規,要求4類黨職人員出訪大陸地區都需事先報準、事後報告,規範甚至納入「吳斯懷條款」。
由於張凱鈞有民衆黨臺商委員會主委身份,即便黨中央聲稱未授意張出訪,此行是否代表民衆黨,仍給外界想像空間,張凱鈞事件後,柯文哲認爲應該加強黨職人員赴陸規範。
據瞭解,柯文哲今天召開黨政會報,除檢討此事,也積極讓制度更完備,修正後通過「臺灣民衆黨黨職人員赴大陸地區相關規定」,當中規範黨職人員只要出訪大陸、香港、澳門,無論是私人觀光行程,或是代表民衆黨的官方行程,都應提早至少2周「報準」黨中央同意,若是代表民衆黨出訪,應於回國後7日內繳交報告。
管制身份包括主席、秘書長、中央黨部一級主管黨務人員及直屬委員會副主委以上人員,意即身爲臺商事務委員會會長的張凱鈞,未來前往大陸需向黨中央申報。另,會議中討論到民選首長、民意代表出訪大陸,已受陸委會規範,因此決定黨內內規不納入。
而國民黨立委吳斯懷曾赴陸聆聽中共國歌引起熱議,民衆黨在規範中特別納入「吳斯懷條款」,具體規範「本黨公職人員進行兩岸交流應遵守中華民國憲法、法規、本黨黨章及相關紀律規定,堅持對等、尊嚴,且不得有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之旗、徽、 歌等行禮、唱頌等行爲。」
根據規定,若是隱匿行程或沒有報準,將受黨紀處分,最重可能停權或開除黨籍,由中央評議委員會依情節懲處。新規最快將於下週三中央委員會通過。
民衆黨發言人盧冠妃表示,民衆黨對兩岸之間的交流,一向主張公開透明、對等尊嚴。應建立重要黨職人員赴陸規範,目前已草擬出相關辦法,待送中央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建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