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拔河金牌教練遭醉撞四肢全癱 酒駕男判2年6月「只能賠10萬」

▲拔河金牌教練郭升(左四)遭酒駕撞癱,家庭陷入困境。(圖/資料照)

記者李忠憲臺中報導

拔河金牌教練郭升遭酒駕撞癱,獲運動菁英特別獎的他仍在積極復健,肇事男子書明至今卻只能賠10萬,無法達成和解,一審判他2年6月;郭家認判太輕上訴,二審法官卻認爲,郭雖是「優秀教師育才無數,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令人不捨」,但量刑非只評斷是否和解,原審未超越法定刑度,無違背公平正義精神,因此維持原判,可上訴。

中華拔河代表隊總教練郭升2018年7月16日上午,跟廖姓友人自行車挑戰武嶺途中卻遭酒駕開車的男子游書明從後方追撞,廖男受輕傷未提告,郭升則遭撞飛到水溝內昏迷,送醫後發現他頭部外傷頸椎鎖骨骨折,經緊急治療後,頸部以下仍癱瘓,無法行走。

▲郭升騎自行車上南投武嶺時,遭酒駕車輛撞飛癱瘓。(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中華拔河代表隊得知後化悲憤爲力量,9月奪得拔河世錦賽女子組5連霸,並將金盃獻給郭升,盼他早日康復。體育署也頒發2018年運動菁英獎給郭升,但郭升及郭家十分低調,沒有出席。

▲郭升(左)車禍四肢癱瘓,臺大電機系教授葉丙成前往探視。(圖/翻攝自Facebook/葉丙成)

南投地院審理時,郭升因頸椎骨折導致頸部以下癱瘓無力肌力明顯不足而無法自行翻身或坐起,對日常生活及行動能力均有明顯影響,已達嚴重減損四肢機能,及身體、健康上重大不治及難治之重傷害程度。而肇事的遊男酒精濃度達0.35,須負全部過失責任。他2006年曾酒駕判刑,符合自首,未與家屬達成和解,依酒駕致人重傷罪判2年6月。郭家認爲判決過輕,不服上訴。

臺中高分院認爲,郭升雖是「優秀教師,育才無數,家庭經濟陷入困境,令人不捨」,但量刑非只評斷是否和解。遊男因家貧、雙親年邁(父親現於安養中心安養),水電工作所得無多,無力提高賠償金額。在審理期間有積極協調車主保險公司儘速將汽車強制責任險賠償金額170萬賠付告訴人,並願將積蓄及籌措10萬元拿來賠償。可見遊男仍有賠償意願,而是家庭、經濟困頓才無力提高賠償金額。

法官認爲,原審未超越法定刑度,也無違背公平正義精神,因此維持原判,判遊男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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