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直播主激戰少奶奶!被甩怒嗆夫「大表哥」自爆 挨告判賠70萬
▲桃園直播主偷吃人妻,還對她丈夫嗆聲,挨告要賠70萬元。(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抖音一名男直播主在直播時認識人妻,兩人進而交往,他因不滿人妻提分手,怒在地方社羣發文說「有興趣看和平路某公司少奶奶偷情對話嗎?」還放上人妻照片,又到她丈夫臉書貼文底下嗆「大表哥」,因此被人妻的丈夫告上法院。桃園地院審理,判男直播主侵害配偶權,要賠70萬元。可上訴。
人夫控訴,他和妻子美美(化名)結婚13年,原本婚姻幸福美滿,不料美美在2023年11月底看抖音(TikTok)直播時認識直播主小王,兩人因直播互動而逐漸熟識,竟發展出婚外情,不僅在LINE對話內容中稱彼此男女朋友,親暱互說「人都給你了」、「你很喜歡咬我喔」、「你沒收我的人吧」、「愛你」、「禮拜六來給我親一千下」、「我今天幫你吸收了一點病毒;你會很快好的」、「因爲今天有跟我親親」、「沒小肚肚摸,我只好摸胸部了」、「很好...男朋友又失眠了一直想你」、「我要吃你」等語,還發生性關係。
人夫指出,美美因良心不安,在今年3月4日想和小王分手,但小王不僅不願意,還威脅美美要曝光關係,併到他的臉書傳訊嗆說「你他媽別睡了08要跟你理論」,以及上「我是八德人」等粉絲專頁,張貼「弱弱的請問大家,會有興趣看和平路某公司少奶奶偷情對話嗎?」等文字,在留言張貼美美的照片與他倆過去的親密對話,小王又到他臉書文章下留言「大表哥不是要告我通姦嗎?美美有跟你說她來我家牀上幾次嗎」,藉此羞辱他一番,導致他大受打擊,對小王提告求償8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王沒有出庭,也沒有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法官審理,認定小王和美美交往約2、3個月,期間至少發生1次性關係,判小王要賠30萬。另外小王在侵害配偶權後,還到臉書嗆聲羞辱人夫,再度惡意刺激、侵害被害人,判小王再賠40萬,總共要賠7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