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批加味菸禁成分不禁口味 國健署長:用聞的無法開罰
加味煙以添加香料方式,混入薄荷、哈密瓜等香氣,吸引青少年、女性等吸食,是國際公認應禁止的煙品。記者林琮恩/攝影
衛福部國健署昨預告「煙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將原先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薄荷四種「口味」,改爲禁止27種「添加物」。董氏基金會指出,禁止煙品口味是國際共識,政府卻把口味改成禁止添加物,看似禁止27種添加物,但煙商仍可以其餘千種以上添加物提煉出相同口味,「破口越補越大。」
加味煙以添加香料方式,混入薄荷、哈密瓜等香氣,吸引青少年、女性等吸食,是國際公認應禁止的煙品。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加味煙降低煙嗆味,產生不同味感,對兒少、女性造成吸引力,聯合國菸草控制框架公約(FCTC)已明定,臺灣在內的締約國,應禁止或限制可能用於提高菸草製品可口性的成分。
林清麗表示,菸害防制法修法經多次朝野協商,達成全面禁止菸草口味以外加味煙品的共識,如今卻把全面禁止家爲煙品,改爲禁止27種添加物,煙商仍可以其餘添加物提煉出吸引兒少、女性的口味,例如禁止鹽味,若只禁止使用食鹽,煙商仍可以利用海帶等成分提煉出鹹味。
政府自108年受理業者申報的煙品口味添加物達1200餘種,當時最常被添加的前10種口味依序爲:香草味、花果味、甜味、薄荷味、杏仁味、焦糖味、奶油味、櫻桃味、肉桂味、玫瑰香。
林清麗表示,衛福部去年預告禁止「花香、果香、巧克力及薄荷」4種口味,已是自廢武功,留下多種口味未禁,近2年最興盛的草本、奶茶等口味,持續在市面上販售,今年又偷換概念,把原先禁止的添加物,改爲禁止口味,並營造類別增加的效果,實則是愈來愈違背立法意旨,讓青少年深陷菸害危機。
國健署長吳昭軍表示,法案仍在蒐集意見,歡迎各界提出更好的建議,而本次草案以添加物入法的原因是,有專家認爲如以風味禁止,因檢測困難,在裁罰認定上恐有「罰不到」的疑慮,參考國外政策,美國、歐盟等地,都是以添加物禁止加味煙,且即使禁止特定風味,仍會有混入新興添加物的問題,經專家討論後,才做此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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