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戀花不付康姓駕駛喪葬費 北市勞動局怒了…重罰100萬元

勞動局認定,康姓司機執勤中逝世,屬於職災。(圖/記者林世文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蝶戀花旅行社一日賞櫻團今年2月在國道發生翻車意外,造成33死。事發至今1個多月,臺北市要求蝶戀花支付康姓駕駛死亡補償喪葬費共243萬元,但旅行社卻置之不理。勞動局認爲蝶戀花毫無遵守法律心態,因此31日開罰100萬元。

蝶戀花旅行社「一日賞櫻團」2月13日在國五發生遊覽車翻覆意外,造成重大公安事件。勞動局認定,康姓駕駛在執勤時罹難,屬於職業災害事件,所以身爲僱主的蝶戀花旅行社,應依勞動基準規定給付康姓司機的死亡補償及喪葬費用合計45個月工資達243萬元。

▲蝶戀花旅行社對職災案件「不讀不回」,惹惱北市勞動局。(圖/記者謝婷婷攝)

▲蝶戀花旅行社的遊覽車在國道意外翻覆,造成33死。(圖/記者柳名耕攝)

勞動局指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9日就已依照北市勞檢處做的檢查報告書,認定這起事故是職災;勞檢處20日更前往進行勞動檢查,確認業者仍未按規定給付相關費用,所以再次發函要求蝶戀花必須在24日前給付遺屬費用,但都沒有獲得任何迴應。

勞動局認爲,業者依法應給付職災補償金額法律義務責任重大,但業者對於職災案件皆不處理、回覆政府機關,顯然毫無改善及遵守法律心態,所以經審慎衡酌違法情節後,決定重懲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