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會上罵小三 人妻判免賠

高姓人妻發現丈夫小三列爲壽險受益人,怒斥這筆錢是「破處」後給的遮羞費,卻反遭小三提告,這名犀利人妻在調解會與小三對話時,怒責「我沒她那麼賤」,又被小三求償10萬元。新北地院以這些話語爲「情緒性發泄及表達委屈之言語」,判決犀利人妻免賠。

高姓人妻說,丈夫在所投保人壽保險保單,違反常情將傅女同事列爲受益人,且傅女還可領90%;另丈夫佯稱去新竹結果卻睡在傅女家雙方大吵後她向丈夫指摘「如果因爲她是處女,你玩了她,所以每個月要給她錢,算是給她的遮羞費,那我就沒話說」。

傅女雖爲小三,但獲悉拿「遮羞費」後大爲光火,反過來控告大老婆妨害名譽,雙方還爲此到土城區調解委員會調解。

調解會的大門剛關起來,高姓人妻就表明絕不和解,還向調解委員解釋原委時說出「我發現我老公睡在她家裡」;接着她越說越激動,斥責小三「我沒她那麼賤」、「她與我老公聯合起來設計我」。

傅女當衆捱罵怒不可遏,又檢具調解會的錄音光碟,提告向高姓人妻索賠10萬元。

新北地院審理認爲,這名犀利人妻在調解會開砲,言詞雖然辛辣,但顯系針對傅女介入家庭表達不滿,爲「針對個案情緒性發泄及表達委屈之言語」,屬主觀價值判斷之範疇;「我發現我老公睡在他家裡」陳述則與事實相符,也沒有誹謗之意。

新北地院發現,當時在調解室內人員僅雙方親友、調解委員及調解會秘書共7人,且調解室的門是關着,難認高女有妨害原告名譽或其他人格法益之行爲,判決犀利人妻勝訴免賠。刑事部分,高女也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