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加熱煙風險評估辦法閃電公告 林爲洲質疑圖利煙商
立委林爲洲(中)24日召開「貪圖千億暴利,立院淪煙商棋盤」記者會,針對日前國健署預告「指定煙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之預告期僅七天一事,痛批違反法規命令,縮短預告天數未載明理由,並閃避國會監督,要求至少滿足60天預告期。(季志翔攝)
菸害防制法1月在立法院三讀修正後,正式納管電子煙與加熱煙。但衛福部卻在立法院開議前,快速公告涉後續管理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並縮短公告期,讓立法院無從再審查、把關。國民黨立委林爲洲今質疑,民進黨政府圖利煙商。
國健署迴應,菸害防制法修正案說明一球,法令修正公佈後1個月內施行,總統已於2月15日公佈修正案,衛福布與各界都希望新法能及早施行,才能即時禁止電子煙與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覈定通過的指定煙品製造、輸入、販賣、供應。
國健署解釋,菸害防制法修正案母法未施行前,加熱煙仍定位不明,難以管理,衍伸遭海關扣押、扣留產品權益問題;爲希望母法施行當日,市場上加熱煙就要符合合法狀態,當天各地方政府也就會全面查處,才讓辦法縮短公告期。
國健署表示,縮短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預告期,完全依照相關規定,是不得不的決定,待菸害法制法修正施行後,會透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執行管理,審查沒有既定立場與時間表,會維護國人健康依法執行。
林爲洲指出,這次菸害防制法修法過程,感覺立法院淪煙商棋盤,如今竟連衛福部的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都在立院開議前7天就公告實施,讓立院來不及監督。林質疑,昨天衛環委員會選召委,民進黨卡在野黨,也是爲了讓加熱煙加速進口。
林爲洲表示,相關風險評估辦法涉及加熱煙盒時可開放進口,依規定除非有例外情形,否則訂定法規辦法要先公告60天,讓各界提出意見,但這次風險評估辦法僅公告7天,在立法院開議前就到期。
林爲洲認爲,衛福部這次縮短風險評估審查辦法公告期,理由是配合菸害防治法施行,有儘速對有健康風險不明之菸草產品管理必要,特縮短預告期,理由很荒謬、無理。
林爲洲表示,目前市面已經有加熱煙在市面流通,在沒有完成風險評估前應該先查禁,而不是衛福不這樣,想辦法讓這些煙品就地合法,無視國人健康維護,懷疑背後有重大煙商利益,要讓他們儘早上市。
林爲洲要求,衛福部應撤回緊急公告,重新公告後,並回復60天公告期讓立院充分審查,國健署也要在全國舉辦公聽會向民衆說明開放影響;在開放前應嚴查當前所有新興煙品銷售網站,不能假裝目前流通的違法加熱煙與電子煙不存在。
林爲洲還主張,新興藥品要進臺灣市場要有銜接試驗,煙品也應該如此,還應在國內做健康風險評估,煙商也應該提供詳細資料。
國健署迴應,會將相關意見帶回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