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影院內交換伴侶玩4P 女主角竟是國中妹 他下場最慘

北市2名國中女生與男友到電影院包廂約會,大玩交換伴侶。(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就讀國中的女學A與同班女同學B都有男朋友,去年間4人相約至西門町的U2電影館進行Double date,未料2對情侶檔忍不住慾望,相繼在包廂內壞壞,甚至交換伴侶大玩4P,4人之中僅A女的柯姓男友成年。柯男事後遭起訴,臺北地院審結,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柯男應執行5月徒刑,緩刑3年,另須向A、B父母支付共25萬元賠償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A、B女爲國中同班同學,A女透過交友軟體結識已成年的柯姓男友,B女則透過臉書與就讀高中的C男交往,2021年12月間2對情侶相約至西門町U2電影館共同約會,未料,4人按耐不住慾望,兩兩在包廂中發生性行爲,經柯男及C男提議交換伴侶玩起4P。案情曝光後,柯男及C男雙雙遭到起訴。

柯男部分,臺北地院審理時,法官指出,柯男爲成年人,卻恣意對性觀念懵懂無知的A、B女發生性交行爲,嚴重影響A、B的身心健全成長,考量柯男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稱良好,並與A女及其法定代理人以25萬元和解等,可認定柯男有悔悟之心,故予以緩刑。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性交等2罪,各處有期徒刑3月,應執行有期徒刑5月,均緩刑3年,期間付保護管束。C男部分,則另案於少年法庭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