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約交換伴侶 迷昏女友讓他泄慾 收「500元清潔費」

臺北1名男子2018年在臉書「交換伴侶」社團邀約1名男網友對自己女友小芳(化名)逞欲,當時他在訊息中說可以內射,事後僅收500元清潔費。(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臺北1名男子2018年在臉書「交換伴侶」社團邀約1名男網友對自己女友小芳(化名)逞欲,當時他在訊息中說可以內射,事後僅收500元清潔費,同年3月先用藥物迷昏女友後,再讓對方上牀與女友發生關係;沒想到女友期間醒來,原以爲對方是男友,但摸到頭部時發現有頭髮,才驚覺是陌生男子氣得控告;法院判2男需賠償30萬。

判決書指出,男子在2018年加入臉書某「交換伴侶」社團後,就邀約某男網友到家中與自己女友小芳發生關係,還問對方「你想內射嗎?」他向對方說會先在牀上挑逗女友,接着會稱下牀拿東西,在讓對方悄悄上牀發生關係;小芳當時睡着,睡夢中發現有人撫摸她,原以爲是男友,不料期間卻發現對方有頭髮,才發現遭陌生男企圖性侵。

小芳事後掙脫男子,仍被男子射精在大腿與牀單上,事後提告,該男子才承認是收到小芳男友的邀請,小芳男友也坦承事先在飲料內摻入FM2,並只向對方收取「500元清潔費」,說願意賠償小芳所有損失,但小芳堅持不願原諒,崩潰說2男每天讓她活在恐懼中。

小芳向法官說希望能加重刑責,法院去年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男友與侵犯的男子各5年、1年10月徒刑定讞;臺北地檢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2019年決議補償小芳30萬元,北檢依此提告要求李、倪連帶賠償30萬元,臺北地院日前如數判準。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