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審議機制修正 經濟部表態:支持民進黨、民眾黨版本
《電業法》第49條9日立法院黨團協商雖無共識,但會上民進黨團與民衆黨團均提出修正提案,除維持公開審議原則外,亦預期朝增進電價審議會專業與公正性而努力,經濟部表示,樂見電價審議機制向更專業透明方向邁進。
經濟部表示,國民黨團提案修正內容,系提出電價審議會決議須送立法院審議後實施,但多數國家都由行政部門或電力監管機關成立審議委員會,以建立電價專業審查制度,如依國民黨的修正提案,將使電價審議委員會失去獨立性,且使電價審議結果形成高度不確定性,不但影響臺電財務調度,亦不利臺電永續經營及電網強韌建設工作;同時因電價不確定,產業將難以估算財務成本,影響投資決策甚鉅
經濟部表示,這次民進黨團與民衆黨團修正條文主要爲兩大方向,一是增訂電價審議會委員組成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不得少於半數,確保電價審議決策具專業及公正性;二是要求電價審議方式應秉持公開透明原則,並應考量對民生、物價、產業競爭力及能源使用效率等影響,以維護社會公益。
經濟部表示,支持民黨團及民衆黨團支持目前電價審議機制,並對審議方式及原則提出更精進的建議。實現合理電價是政府重要的施政目標,懇請國會及社會大衆,支持獨立且專業的電價審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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