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股》金豬年開春,大同兩派人馬再開戰

農曆年後的第一個交易日,大同(2371)市場開炮對準大同現任董事會,毫無節制拋售公司資產;大同公司派隨即作出3點回應,公司派一開年就展現強力捍衛公司聲譽態度!3點回應如下:

(一) 市場派散佈不具名之聲明稿爲不負責任,本是無需處理之函件,但其所說內容事實法律均有嚴重誤解,故特予澄清。該聲明將主管機關發予公司之函登出,是有陷主管機關於不義之嫌。本公司爲維護公司信譽,前已對散播不實消息者提出自訴。特此呼籲媒體自律,勿協助不實報導。針對本次協助散佈此不實聲明稿者,本公司將依法追訴。

(二)大同公司董事乃經股東會合法選出,有權議決辦理大同公司之子公司出售土地事務。大同公司對地方法院判決已依法提出上訴,該判決尚無執行力。股東會之選舉董事決議於最終判決確定之前,該決議仍屬有效,依經濟部函釋最高法院判決,所選任之董事及獨立董事合法有效,董事仍應遵守法令章程繼續執行職務

(三)主管機關要求本公司董事會就出售土地案重新討論並決議,並不涉及董事會原決議有何違法。市場派所述與事實不合,且違背法律。大同公司董事會已就出售土地及太陽能投資等各項決策進行討論及決議,主管機關基於強化內控,請本公司董事會再審酌,於法並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