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省下4倍! 符合5條件快登記 9/22前提申請
地價稅省下4倍! 符合5條件快登記 9/22前提申請(本報資料照)
今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若想讓稅率從10%一口氣降到2%有撇步,包括自用住宅、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或無償供公衆通行之道路土地、騎樓走廊等減免用地,均需在下週五(9/22)前提出申請,當年地價稅才適用,提醒逾期即使申請條件符合,仍得等明年起才能享優受稅率減免。
國稅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如欲申請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減免,應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也就是9/22前提出申請,且經稅務局審覈符合才適用,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若已申請覈准而用途未變更或減免原因、事實未消滅者,以後免再申請。
針對原適用2%地價稅的自用住宅用地,設籍人若受疫情影響,出境未回國逾2年,戶籍於2020年或2021年遭戶政機關依規定辦理遷出登記,致2021、2022年地價稅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者,也要在9/22前,檢附因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國切結書,向稅務局申請恢復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逾期申請將無法適用。
以自用住宅用地2%優惠稅率爲例,財政部提醒,需符合5要件,包括1.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2.地上房屋爲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3.地上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用;4.都市土地面積300㎡(90.75坪)內、非都市土地面積700㎡(211.75坪)內;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限申請1處。
最後,線上申請免憑證,財政部指出,已依規定申請並經覈准者,如適用原因或事實未變更,免重新申請,如原因或事實已消滅,須立即向稽徵機關申報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或恢復徵稅,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