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報細說大巨蛋始末 遠雄自比損失者

遠雄登報細數巨蛋始末。(圖/記者黃瀞瑩攝)

記者黃瀞瑩/臺北報導遠雄與臺北市政府上週五針對大巨蛋合約召開第一次協商會議,27日上午遠雄在各大報頭版登出半版廣告,強調大巨蛋的建造執照延誤,加上移樹颱風豪雨等等因素,纔會造成工期延展,稱遠雄是損失者,並非受益者,也歡迎繼續調查,早日還清白。

遠雄以「大巨蛋事實報告之四」爲題,登出半版廣告,遠雄指出,過去針對與建築師劉培森拆夥、監委黃煌雄都曾分別刊登廣告,此次則是第四次。

趙藤雄在文中第一人稱口吻表示,過去在劉培森的積極邀請下,纔會投入大巨蛋工程,不過,在與臺北市政府簽約前夕,劉培森卻獅子開口,要求極大的金錢與整個巨蛋的規劃設計及未來50年的獨家經營權,因趙藤雄沒有答應,劉培森纔會在簽約前一天宣佈退出協力廠商團隊

此外,趙藤雄表示,大巨蛋光是建造執照就延誤了四年多,加上交地後不能動工約一年,還有移樹花了十個月,總計五年多,加上法定原因及颱風豪雨等因素,遠雄可依法追加工期,趙藤雄大訴冤屈,強調遠雄不是受益者,反而是損失者。

最後,針對建造成本,趙藤雄解釋,在馬英九時代,遠雄提送市政府工程預算199億,隨着時間拖延,各項成本上漲,在郝龍斌時代,預算變成279億,他強調,現在因時間延誤,成本、費用的增加,以及遠雄的自我要求,估計最後完成經費約300億元。

▼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資料照/記者劉康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