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拷國寶龍藏經 故宮內賊求刑10年
涉嫌盜拷故宮館藏國寶《龍藏經》、《永樂大典》數位影像、收受龍藏經出版商賄款的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創行銷處研究員陳耀東與助理葉麗珍,臺北地檢署12日依貪污等罪嫌將2人起訴,並對陳男求刑10年。
據廉政署調查,陳耀東利用當葉麗珍主管的機會,利用其男友當人頭成立「祥禾國際公司」,並擅自複製龍藏經等文物影像數位檔,未經招標程序即暗中交由「祥禾國際」對外洽談復刻及販售事宜。陳找到對岸合作廠商,製作龍藏經等贗品在中國銷售,原本每套高達188萬元的復刻版龍藏經,只賣10餘萬元臺幣。
▲▼龍藏經。
陳耀東還利用職務加速故宮對龍藏經的校對時間,他與葉麗珍前後曾收受龍岡公司負責人趙均震賄款90萬元,讓龍岡可以在約定時間內交貨,免於逾期受罰。
全案今天偵結,檢方依貪污等罪嫌將2人起訴。由於陳耀東否認犯罪,檢方認爲他毫無悔意,求處10年重刑;葉麗珍則因自白犯行,並將24萬5千元的犯罪所得全數繳回,檢察官建議法院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