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酒駕女自爆已懷孕5周沒用 檢方不信說法照聲押禁見
方姓死者的姊姊痛批「酒駕真是社會毒瘤」。(李文正攝)
淡水酒駕的林姓女子觸犯刑法183-3第三項,10年內再犯並且致人於死,涉犯5年以上重罪,檢方依法向法院聲押。(合成圖/左爲翻攝自當事人臉書,右爲警方提供)
29歲林姓女子駕駛進口跑車,21日凌晨酒後撞死在路邊的53歲方姓交管工人,警方測得酒測值0.77毫克,調查後發現,不僅無照駕駛,還曾在2014年有過2次酒駕前科,被判處5月、3月徒刑,且執行完畢,今清晨發生事故後,一度想要逃逸,被現場工廠攔下後交給警察,檢察官復訊後,依公共危險罪中10年內再犯而致人於死,向法院聲請羈押。據傳林女被逮時還對淡水警方稱自己已懷孕5周,但因未向檢方提出相關證據,檢方因此不信此說法。
死者的姊姊受訪時表示,「工地同事看到肇事車輛衝進安全錐裡面,撞死我弟弟要逃跑,趕緊衝上去將駕駛拉下來,員警趕緊逮捕,不然肇事者還一直要逃走,酒駕真的是社會的毒瘤!」家屬更說「希望各界能幫忙伸張正義,幹嘛酒駕一而再、再而三發生。」
據瞭解,肇事的林姓女子,平時從事直銷工作,常在網路上秀出自己的進口跑車,還稱「有錢就能任性」,並以2疊美鈔當背景炫富,但卻有多次酒駕的紀錄。被撞死的方姓死者,原本擔任廚師工作,疫情期間失業,近日找到鋪設柏油路路面的臨時工,被撞擊後,汽車擋風玻璃全碎,方姓死者頭部重創、全身多處骨折,當場失去生命跡象,經急救仍宣告不治。
檢察官復訊後,認定犯罪事證明確,依公共危險罪10年以內再犯因而致人於死,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並以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