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厚之/究竟是阿扁、蔡英文 還是臺聯保住「護國神山」?
前立委黃適卓昨天在臉書公佈了一張2002年的字條,聲稱這張字條擋住了臺灣半導體廠赴中國設廠的呼聲、拖住了臺積電赴中設廠的進度,纔有今天的「護國神山」。
▲黃適卓公開時任陸委會主委的蔡英文,對於臺積電赴中設廠議題寫下的紙條。(圖/翻攝自黃適卓 桃園起飛 國際都會臉書)
黃適卓文中寫到,自己與這張19年前的老字條重逢,萬千感觸涌上心頭,「幾乎熱淚盈框」。但如果對立法院運作稍有了解的人,看到這則新聞恐怕忍不住會啞然失笑。
黃適卓公佈的這張字條,是由他自己起草、時任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謄寫的備忘錄。雖然提到關鍵字「蔡英文」,但其實通篇講的都是當年《臺灣團結聯盟》的貢獻,因爲有臺聯的堅持,才讓臺積電延緩赴中國設廠的進度,我們(臺聯)爭取到至少3年的時間差。
黃適卓文中提到,2002年經濟部長林信義跟國民黨都主張開放八吋晶圓廠赴中國,但臺聯當年3月就決議反對,立法院在3月16日通過臺聯的提案,暫緩開放八吋晶圓廠前往中國,「算是初步有了善意回應」。
但稍微查一下就知道,2002年3月16日是星期六,立法院根本沒有開會,更不可能通過什麼決議。黃適卓所指的「通過臺聯提案」,應該是3月15日通過由臺聯立委林志隆領銜的「臨時提案」。
▲立法院會法案清倉「實價登錄3.0」相關法案「三讀」,朝野立委合影留念,這次法案的通過,也代表該提案獲得執政黨支持。(圖/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的「臨時提案」跟法律案、預算案的情況有很大的不同,效力也天差地別。
法律案、預算案因爲要經過一、二、三讀的程序,必然需要國會的多數同意;如果能夠通過,自然代表多數黨或執政黨的同意、妥協或迴應。
臨時提案並沒有這些程序,也不在正常會議的時間處理,而是選在會議中午的休息時間或傍晚會議休息之後,只要提案立委上臺唸完提案說明、現場無人反對就通過,通過的決議一概是「函請行政院研處」(就是讓行政院參考,給個說法的意思)。
由於「臨時提案」不具實質的效力,立委經常是利用臨時提案,反應一些地方的疑難雜症,拿着行政院的迴應跟地方鄉親說,自己有關心這個議題,對鄉親有個交代。
▲臺積電因爲臺灣經濟貢獻卓着,已成爲臺灣「護國神山」。(圖/記者屠惠剛攝)
也由於臨時提案是利用立法院開會的空檔處理,時間相當有限,立法院也明訂每個立委一週只能上臺說明一個臨時提案;基本上就是每週、每名立委都有一個臨時提案的配額。以黃適卓文中提到的第五屆第一會期,短短3個多月的時間,立法院就通過了214個「臨時提案」,臺聯這個「偉大」的提案,其實只是1/214而已。
毫無疑問,深綠的臺聯,當年的確曾經力阻晶圓廠赴中國設廠,但最終開放與否的關鍵,其實還是陳水扁政府的態度。臺聯今天要拿一份舊紙條出來向全民邀功,其實也無可厚非,但實在沒有必要放大「臨時提案」的功能跟重要性,誤導民衆對立法院的理解,甚至成爲民主教育的反面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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