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法院發出首份 收監執行決定書

原標題:大姚法院發出首份 收監執行決定書

近日,大姚縣人民法院依法對楊某發出收監執行決定書。據悉,這是該院發出的首份收監執行決定書。

2023年11月13日,楊某因犯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同年11月27日,楊某以正在哺乳期爲由,向法院申請暫予監外執行。經審查後,法院決定對楊某暫予監外執行,楊某到司法局接受社區矯正。暫予監外執行期限自接受社區矯正之日起至2024年5月7日止。

後因楊某哺乳期即將屆滿,其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但是刑期未滿,按照法律規定應當收監執行,法院於今年4月29日作出收監執行決定,對楊某予以收監。

(雲南法制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