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屯礦業:收到廈門證監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財聯社4月21日電,盛屯礦業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廈門監管局下發的《廈門證監局關於對盛屯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並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1年至2022年期間,公司在與有關客戶開展鈷溼法冶煉中間品銷售業務中,貨物交付給相關客戶時控制權並未實質轉移,公司在交付時即確認收入,會計處理不準確。前述銷售給客戶的個別鈷溼法冶煉中間品,公司一子公司購回用於生產,未予以合併抵銷。前述事項導致公司2021年多確認收入3.59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0.79%,多確認利潤1.94億元,佔當年度利潤總額的7.15%;2022年多確認收入8414.90萬元,佔當年度營業收入的0.33%。廈門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採取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根據相關規定將情況記入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