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靠「無卡分期」賺錢淪詐騙人頭 顧立雄提消費者保護來約制
近期傳出男大生謊稱只要申辦「無卡分期」買手機,最高可領5,000元佣金,卻淪爲詐騙集團的人頭戶,讓不少人遭騙百萬元。立委今(18)日要求金管會或經濟部應研究是否要介入管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對此表示,無卡分期在市面上的銷售手法很多,「不可能像baby一樣來保護成年人」。
立委江永昌在財委會質詢時表示,在臉書上輸入「無卡分期」會出現的貼文,竟有業者標榜年滿18歲就可以辦理,還可以保密處理,不告知家長,因此許多學生族羣淪爲詐騙人頭,要求金管會應研究介入管理。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指出,融資並不是特許行業,因此不用取得特許業務的執照。不過,若18歲以上、未滿20歲,這樣的分期付款約定效果「未定」,由於沒有經過法律代理人同意,這將會有問題;如果是20歲以上者,分期付款涉及信用卡,像是補習班可以終止信用卡的提款,至於無卡分期給20歲以上的學生,可辦理分期付款的貸款,無論是民衆或業者都應承擔相關的風險。
江永昌又說,2008年1月30日行政院第3078次會議決議的「融資公司法」草案,原先想讓金管會作爲主管機關,不過隨後卻不了了之,如今無卡分期爭議多,卻沒有人願意來處理,期許金管會或經濟部能站出來解決。
顧立雄迴應,以融資行爲作爲一種態樣,成爲特許行業受到金管會監理,涉及相關融資租賃業、融資行爲如何進入特許行業的問題,都需要通盤考量,同時融資公司法全部放入金管會,也要考慮背後監管的目的,過去金管會介入都是爲了保護大衆的資金,包括銀行吸收民衆存款、保險業吸收保費等,作爲監管的力道和依據,因此設定法律的背後意義,若單純是爲了消費者保護,那可從消費者保護那端來解決。
顧立雄也說,無卡分期要從定期契約角度來看,可以從消費者保護的立場來約制,也是一個切入點,至於無卡分期相關的銷售手法,由於相關態樣在市面上有很多,「不可能像baby一樣來保護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