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擬提高個人稅起徵點5千/月 月收1萬試算「降幅57%」

▲每年報稅總讓許多人煩惱。(圖/pixabay)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先前第十三屆人大常委第三次會議中,審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擬將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至5000元人民幣(2.25萬新臺幣)/月,6萬元人民幣(27萬新臺幣)/年。

根據人民網報導,這是法案自1980年出臺第七次修正,也是時隔7年再修法。從1980年將個稅起徵點確定爲800元/月後,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調整個稅起徵點,分別做了3次調整,包含2006年提高到1600元/月,2008年提高到2000元/月,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月。

消息傳出後,有些人爲自己不用繳稅樂翻,但也有人認爲幫助不大。在上海從事媒體工作劉欣透露,「我和丈夫現在每個月收入都是1萬多元,但扣掉房貸、日常消費孩子幼兒園的錢,幾乎是『月光族』」。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圖/CFP)

北京國家會計學院財稅政策與應用研究所所長李旭紅表示,「這次改革是一個綜合改革,力度超過以往。」他說明,以往單純上調起徵點不同,此次個稅改革運用稅率調整、專項抵扣、綜合徵收等措施,在完善個人所得稅制度的同時,更好照顧了社會公平,將有效發揮個稅調節社會收入差距功能

李旭紅當場以目前已知的方案試算假設一名普通職工各類社會保險金爲2000元(以下皆爲人民幣),在不考慮專項扣除的前提下,當月收入爲1萬元時,其目前每月納稅額爲345元,改革後平均每月最高應納稅額爲90元,納稅額減少255元,降幅約爲74%。當月收入達到1.5萬元時,其目前每月應納稅額爲1370元,改革後平均每月最高應納稅額爲590元,納稅額減少780元,降幅約爲57%。

大陸以往實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是分類制度,將個人所得分爲工資薪金所得、承包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等11個徵稅項目。但本次修改後,將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改爲實行綜合徵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