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明定:公務用車採購新能源車不低於30%
大陸官方明文要求,年度公務用車採購總量中,新能源汽車原則上不低於30%。(圖/取自山東東營市政府官網)
爲進一步扶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大陸官方明文通知,年度公務用車採購總量中,新能源汽車佔原則上不低於30%。
大陸財政部12月30日在官網發佈《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新能源汽車政府採購比例要求的通知》,稱爲加強政府採購新能源汽車管理,支持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要求採購者應加強公務車政府採購需求管理,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車的功能、性能等情況,並結合實際使用需要,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
同時,主管預算單位應統籌確定本部門(含所屬預算單位)年度新能源汽車政府採購比例,新能源汽車可以滿足實際使用需要的,年度公務用車採購總量中新能源汽車佔比原則上不低於30%。其中,對於路線相對固定、使用場景單一、主要在城區行駛的機要通訊等公務用車,原則上100%採購新能源汽車。採購車輛租賃服務的,應優先租賃使用新能源汽車。
此前,大陸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網站10月底也曾發佈,由國管局、中直管理局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中央和國家機關新能源汽車推廣使用工作的通知》。
該通知提出,中共中央及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機關及其所屬垂直管理機構、派遣機構等各級行政單位及各類事業單位,在配備更新各類定向化保障公務用車時,應帶頭使用國產新能源汽車。
通知也稱,在配備更新公務用車時,新能源汽車比例原則上不低於30%,日後依規定逐步提高。在配備標準方面,各部門、各單位配備更新新能源轎車的價格不超過人民幣18萬元(約合新臺幣81萬元)。
另據中國新年網報導,自今年初以來,大陸新能源車價格戰陰霾一直未散去,多家車企領袖均呼籲拒絕惡性競爭。如果價格戰加劇,不少車廠都將被迫降價保銷量,毛利壓縮的同時,也將壓力傳導到產業鏈,不利於行業的長遠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