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事案延宕不影響運作 學者憂賴清德用剩下8名硬幹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廖元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其中7人將於10月31日卸任,總統府已提名新人選,但在野質疑政黨色彩濃厚,揚言投下不同意票。依現行規定就算全數被封殺,也不影響運作。學者擔憂,以賴清德總統的作風,的確有可能用剩下的8位大法官硬幹。

許宗力、蔡炯燉、許志雄、張瓊文、黃瑞明、詹森林、黃昭元等7名大法官將於今年10月31日卸任。總統府8月30日提名張文貞擔任司法院長、提名姚立明擔任司法院副院長,其餘5位大法官提名人分別爲,何賴傑、陳財運、王碧芳、廖福特、劉靜怡。

大法官人事案已於9月20日立法院會排入全院委員會審查,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至今尚未就審查日程提案。眼見10月底步步進逼,新任大法官恐無法如期上任。不過,依照現行憲法訴訟法規定,就算7名大法官無法如期就任,也不影響憲法法庭運作。

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表示,雖然現行法沒有規定憲法法庭審議、辯論、決議的最低人數,但只剩一半的大法官來解釋憲法,成何體統?正當性何在?雖然以民進黨政府,尤其是賴總統的作風,的確有可能就用這剩下的8位大法官硬幹。

「任何有格調的大法官,是無顏在這樣的人數下做成重大決定的。」廖元豪質疑,司法釋憲本來就有着「反民主」與「有違責任政治」的難題(司法機關不是民選,卻要決定國家重要政策,推翻國會的法律或政府的決策),如果還加上人數與法定總額差太遠,那何來正當性?

廖元豪提及,當年監察院曾經停擺3年多,大法官在釋字632號解釋指出,立法院不能「拒絕審查」,但可以審查後否決。如果立法院否決,總統就有義務提出新的人選來說服立法院通過。雖然當時說的是監察委員,但在大法官提名、同意的情況,還是適用的。總統不能全把責任丟給立法院,好像立法院就有義務通過每一個人選,當橡皮圖章似的。

談及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提案定義「現有總額」,明確憲法法庭開會的人數,廖元豪說,其實是遲來的立法,補原來法制之漏洞。各種會議,各種合議制組織,都會有最低開會門檻的規定。例如監察院會議規則第五條規定「本院會議須有應出席委員2分之1以上之出席,方得開會」。普通法院的合議庭更是「一個都不能少」,依法三個或五個法官從來不能缺。那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居然可以缺了將近一半,還能做成裁判?

廖元豪舉例,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總額9名,最低開會人數是6人,容許一點空缺,但還是有法定最低門檻。

另外,廖元豪呼籲,賴清德提名的大法官人選,如果都被否決,依理賴總統應該儘速補提名,並且提名的人選要以「有可能通過立法院審查」爲前提,必要時還應該與立法院多數黨事前協調人選。即使採行總統制的美國,總統在面對參議院與自己不同黨的狀況下,提名的大法官人選也一定是溫和派、中間派,甚至是傾向參議院多數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