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錯失的 國會應該把握
憲法法庭上週就國會職權法案作出暫時處分裁定,相關法律在宣判前暫時停止適用。這是大法官繼釋字第五九九號解釋,第二度作成暫時處分,參照過去經驗與本次裁定理由,或能預見後續憲法裁判的結果。對此,在野黨的不滿可以理解,然而當高度政治性的議題交到司法權,本就不該期待大法官能超然出世。
就在兩個月前,憲法法庭針對上一屆少數立法委員所提勞保條例違憲聲請案,作出不受理裁定,理由是不符「修法未果」的要件。然而回顧過去四年,立法院少數黨對於勞保基金潛藏十二兆鉅額債務的議題,不論是透過修法、預案提案乃至質詢,可說是已窮盡監督途徑,但在行政院及當時國會多數的抵制下,勞保改革毫無進度,只能任由破產之日逐步逼近。
正是在這樣背景下,當時的國會少數黨才寄希望於憲法法庭,盼能透過司法權就現行明顯難以持續運作,且違反世代正義的勞保制度加以糾正。然而在賴清德政府上臺後,新任勞動部長宣佈「撥補就是改革」,顯然不打算有其他作爲,而憲法法庭隨後作出不受理裁定,則將改革請求拒於門外。實則,法律是否修正,與法律是否違憲應屬二事,既存法律違憲的狀態,不會因立法委員是否進行修法而改變;大法官用「修法未果」要件駁回聲請,雖然是不願直球對決,卻也錯失扮演關鍵角色,處理勞保此一重要議題的良機。
勞保財務是個並不複雜的數學題,執政黨固然可以宣稱勞保基金存量持續上升,但對於保費每年入不敷出,縱使一語帶過,卻不能不面對。截至今年爲止,全民納稅已用二三七○億撥補勞保基金,勞動部也表態之後每年至少撥補一二○○億。暫且不論隨着領取老年給付的人數增加,日後每年高達一兆元的給付金額,要怎麼撥補?近在眼前的問題是,根據精算報告,基金用罄之日就在這四、五年內,對於現在仍在繳付保費的工作世代而言,極有可能繳付高於領取金額的保費,成爲現行制度下的淨提撥者,而違反世代正義。遺憾的是,這個問題極有可能繼續原地踏步而再延宕四年。
對於大法官的決定當然都可加以批評,但無須讓嚴肅的法律議題,用簡單二分的方式論輸贏。即使國會職權修法最後被宣判違憲,也不代表就是執政黨的勝利;更重要的是,如今身爲國會多數的在野黨其實可以更積極,透過論述、行動設定議題,而非陷入政治口水的泥淖。以沉痾已久的勞保財務危機,這個遲早得面對的未爆彈爲例,立法院絕對有條件透過修法、召開公聽會,乃至成立「公共年金改革委員會」,督促行政機關面對勞保財務現況提出改革方案,並要求各黨派參與研商;誰抵制誰就是反改革,用政治迴應政治,也讓人民看清問題真相。
美國總統候選人川普一席「臺灣應該繳保護費」,無情地揭露臺灣在美中對抗架構下的處境。和碩董事長童子賢近期對核能議題的發聲,則是促使各界必須直面能源政策的調整。至於勞保議題,更是攸關千萬勞工老年生活,以及年輕世代是否淪爲制度錯誤下的犧牲者。這些都是臺灣這幾年必須面對的深刻課題,現實會一直來,不會因爲閉上雙眼而停下朝我們走來的腳步。大法官錯失的,國會多數可以、也應該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