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北捷帶2類物品「一進站就開罰」 小心1萬元飛了
臺北捷運表示,旅客若攜帶危險物或易燃物,進入捷運系統,可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圖/翻攝自北捷官網)
臺北捷運不時傳出砍傷人事件,北捷近日公告,捷運系統內增設「禁帶危險物品」標示,強調旅客若攜帶剪刀、刀片等危險物,或鞭炮等易燃物,可依《大衆捷運法》規定處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北捷指出,近年來少數旅客會攜帶違規物品或易燃物品,造成其他旅客乘車不安,上週四(7日)起在11個車站,以及5條捷運路線的其中一部列車,張貼「禁帶危險物品」標示。
北捷表示,旅客未經許可攜帶剪刀、刀片等危險物,或鞭炮等易燃物,進入大衆捷運系統內,可依《大衆捷運法》第50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處1萬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如果攜帶工作用刀具乘車,應妥善包覆收納。
北捷說,當發現旅客疑似攜帶危險物或易燃物,可要求檢查,若拒絕檢查就視同攜帶危險物品處理,除拒絕運送,也會通知警察機關。北捷也提醒旅客,在車站內遇到任何異狀,應儘速通知車站人員,車廂內可透過對講機通知行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