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錢買間房子卻無法一輩子擁有! 臺灣萬萬稅「市民不是對手」
▲人民買了間房子,遇到都更後常常要面臨被拆遷的命運。(圖/記者謝婷婷攝)
文/藍鈞
自用住宅真的是自用嗎?房價居高不下,小資族們根本連存到頭期款買房的機率都少之又少,但是,人生勝利組買到了自己的房子之後,你以爲就從此過着幸福快樂的日子嗎?事實不然。
自用住宅其實沒有辦法一輩子爲自己所用,這是許多擁有房屋的人心中隱隱的痛,就好像每年5月份要繳的房屋稅,我們永遠不知道今年該繳的是多少,爲什麼這麼說呢?我們要擔心的是,自用住宅會不會被算成營業用房屋?會不會突然調高房屋稅?會不會有天價的土地增值稅?
地方政府想要漲多少就漲多少,月初多位臺中市議員抗議,去年臺中地價稅已狂漲,明年又要漲房屋稅,108年房屋稅將調漲60%,今年7月起取得使用執照的新建、改建、增建的房子都適用,等於是「1頭牛剝2層皮」,懲罰「有殼」的居民。雖然,地方稅務局表示,臺中市房屋稅已30年都沒漲價,調漲60%後,每年可增加1億多元的稅收,然而,這樣一來,市民老房不敢改建,都市更新、新投資的建案成本恐怕都要增加,房價飆高,令人望之卻步;基本薪資慢慢調,房屋稅卻大漲60%,太不合理,年輕人恐怕更買不起新房。
雖然地方稅務局說今年房屋稅尚未調漲,但日前朱暖英議員等人召開記者會,拿出2張南屯區某民宅房屋稅單影本,舊建物房屋稅也暴漲,其中106年是50972元,107年漲到60390元;另一張106年是22280元,107年則是26296元,賴姓屋主說,他的房子已20年以上,年代越久應該要折舊,爲什麼房屋稅反而漲了近1萬元?他向市府稅務局詢問,得到的解釋卻是106年的房屋稅算錯了!這種答案實在是令人無法接受。
其實,許多民衆拿到稅單就去繳稅,連自己都不知道住家到底有沒有被冠上營業稅或繳稅的費率對不對,看過上述的案例後,民衆拿到房屋稅單時,務必要看清楚,到底自己繳的稅是自用住宅的稅率還是以營業稅率來計算,以免十年前陳長文大律師的案件重演。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可怕的「土地增值稅」,到底房屋的所在地會增值多少我們也不知道,有時候只是運氣好買到一個理想的地段,附近繁榮興盛導致房價水漲船高,即使這間房子是自住並沒有要賣人,但我們卻必須負擔一年比一年增加的土地增值稅,這些林林總總的賦稅加起來,如果負擔不了,最後也只好把房子給賣掉。這種情形我小時候就遇到過,父親買的房屋原本離大馬路甚遠,因是公教
人員的住宅售價也比較便宜,當時的臺中港路擴建後,我的老家居然就在馬路旁邊,突然要繳一筆天價的增值稅,公教人員哪來鉅額存款?父母親擔心得頭髮都白了,只好賤價拋售老屋。
最後一個最可怕的就是土地重劃都市更新,都更計劃當中,那些住了幾十年的老房子,常常要面臨被拆遷的命運,老舊的房子被划進重劃區徵收,接着就被剷平,徵收之後的補償款根本微不足道,連買一間廁所都不夠,而政府收回的土地通常是賣給建商,重新蓋豪宅來牟利。
也就是說,不要以爲存錢買了一間房子,就可以一輩子擁有它,中華民國萬萬稅,我們市井小名再怎麼樣也不是政府以及黑心商人的對手。因此,呼籲大家團結起來正視這些問題,讓法、稅都能在正常的軌道上運行,不讓文官們爲所欲爲,才能真正保障居住者的權益,實現 國父「住者有其屋」的理想。
●作者藍鈞,教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論壇歡迎多元的聲音與觀點,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