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全消失!女報警才知「隔壁房客是賊」 密碼這樣記被看光

黃姓女子一日發現戶頭錢全遭盜領,報警才知兇手隔壁鄰居。(示意圖/PAKUTASO)

記者徐愷昕臺北報導

租屋男子阿勇化名)2018年底竟趁隔壁黃姓女房客不在家時,潛入她住處竊走其銀行存摺、印章金融卡等物,同時還將黃女寫在記事本上的提款密碼一併帶走。黃女一日因發現網銀異常登入,且戶頭內帳款全被領光,報警才知原來竊賊就是鄰居阿勇!法院近日判決出爐,阿勇被被依竊盜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9月,其中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可上訴。

男子阿勇與黃姓女子皆在新北市套房租屋,2人互爲鄰居。阿勇2018年12月間突興起盜念,竟利用地利之便趁黃女不在家時,侵入她套房竊取其4間金融機構的存摺、印章、金融卡等,同時還把她紀錄提款卡密碼的記事本帶走。

所有東西都到手後,阿勇同月9日至12日間分7次至提款機領錢,前後加總共拿走5萬3400元;後續2次甚至還臨櫃領,由於阿勇握有黃女印章,銀行行員不疑有他,誤以爲他是獲黃女授權前來,致黃女損失2萬元臺幣日幣13萬元。

黃女2019年初因發現網銀出現異常登入的情形,且帳戶內錢全都不見,察覺有異,經回家清點財物發現遭竊後,遂趕快報警處理。

法庭上黃女證稱,她租屋處套房的門鎖只是一般的鎖,平時她習慣把存摺、金融卡等物放在套房內某櫃子最下面的抽屜,密碼則會寫在記事本最後面的備忘錄,至於印章只有上班時會帶出門,假日出門只會帶皮夾。黃女坦言,她其實對阿勇沒什麼印象,只有見過一、二次,洗衣服時遇到曾小聊,僅此而已。

法院審理時阿勇否認犯行,表示自己跟黃女雖然是鄰居,但他沒有竊取任何財物,所有款項都是他向女方借的,「因爲她準備要出國,就將存摺及印章交給我,請我自己去提領」,但法官勘驗相關監視器畫面證物,認爲他犯行屬實,故不採信其辯詞,審結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另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及僞造私文書罪,各處有期徒刑5月、6月,合併應執行10月,得易科罰金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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