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媽媽/租賃契約書版本的評估與選擇
▲不同租約版本內容條文都不盡相同,房東擬合約時請審慎選擇,房客簽約時要仔細評估,才能避免糾紛的發生。圖文/崔媽媽基金會
政府的租屋契約書新制已上路租屋的過程中,最重要的環節就屬簽下租賃契約書的那一刻了。然而目前坊間的租賃契約書版本不一,且因租屋簽約衍生的糾紛層出不窮,行政院消保處在105年度公告了「新版房屋租賃契約書(定型化契約書範本)」,配合多項新制也在106年元月正式實施,總算是讓租屋族在租賃房屋交易時,對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保障上能有所依據。不要再參考讓人糾紛頻傳的租約版本了過去,通常有房屋租賃需求之房東或房客,會直接至各文具店、書店及便利超商購買制式契約書供簽約使用,這些除了租約版本不一、內容未盡完善外,其雙方的權利關係亦不對等, 106年各項租屋新制陸續上路後,更發現原有民間各版本租約之條文,與政府公告之相關規範有相當大的出入。但在臺灣民間租屋市場中,自行招租、擬約及做租屋管理的小房東仍是市場的多數,過去也因爲這些房東未具有法律專業,也無相關法令規範可依循,僅能依經驗、習慣來選擇了權利義務不對等之租約,也因此衍生出後續頻傳之租屋糾紛。所以政府爲了讓「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能推廣至更多的房東房客,也積極鼓勵各超商通路上架。所以,目前有需要的民衆至四大超商通路,都可以購得內政部版本之房屋租賃契約書了。你有更多更好的選擇然而,內政部版本租約,除了法條文字艱深不易理解外,對於一般非企業經營的房東、房客的適用性,目前仍未有明確的定位。一向關注民衆居住問題的崔媽媽基金會,也常接到房東來電反映內政部租約範本的條文過於生硬難閱讀,擔心有一般民間房東(非企業經營者)出租的適法性爭議。所以崔媽媽將過去累積的經驗,合併新制的定型化契約相關規定重新研擬,編印了「崔媽媽基金會版本之房屋租賃契約書」,崔媽媽推出的租約版本,除了契約條款符合法律規定之外,還加了簽約提醒事項及後續糾紛處理的管道說明,是更能提供給民間房東房客使用的租約範本,且此版租約與內政部版在法律上並無牴觸,反而是民間房東房客更適用與便利的參考,讓租屋雙方在交易時,有多一個選擇,能夠多加一層的安全與保障。(不論是內政部版本、英文版本或是崔媽媽版本的租約,只要有需要參考的民衆,皆可至崔媽媽基金會網站中免費下載。)●崔媽媽基金會,起源於無殼蝸牛運動,從1989年一路走來,自許成爲大衆的「居住保姆」,關心面向涵蓋租屋服務、搬家評鑑、社區發展、居住扶助、居住政策等。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