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關心雙十公車及兒童卡規劃 交通局:比照市民享有優惠
市議員黃馨慧29日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雙十公車優惠限定市民,卻又納入外縣市學生與市民的新住民配偶等。(陳世宗攝)
臺中市議員黃馨慧29日在市議會質詢時指出,雙十公車優惠限定市民,卻又納入外縣市學生與市民的新住民配偶,關心身份劃分的依據與公平性,以及兒童卡規劃等事宜。交通局說明,雙十公車優惠新政策明年起上路,設籍臺中的市民享10公里內免費,超過10公里只要10元,考量外地學生通勤工具有限,市民的新住民配偶,未來取得身分證也將設籍臺中,因此比照市民享有優惠。
依據兒少福利法規定,兒童搭乘大衆交通運輸可享優惠,考量目前銷售通路較不易購得半票卡,因此市府採「申請制」,免費提供兒童卡給6至12歲學童,家長可向學校申請,後續由學校發送,兒童持該卡搭公車享雙十公車優惠,滿12歲後該張卡片將自動轉爲全票,無需重新綁卡即可續享優惠,非市民學生於畢業後,系統將自動取消優惠資格。
交通局指出,爲減輕學生綁卡不便,市府主動規劃到校巡迴綁卡服務,高中職以下學生可直接在學校綁卡;持有敬老愛心卡的臺中市65歲以上老人(或年滿55歲以上原住民)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得免經綁卡程序,續享雙十公車優惠。
交通局強調,有關議員建議加強身障人士綁卡便利性,交通局說明,只要符合資格的民衆,就可持手邊習慣使用的電子票證(一卡通、悠遊卡、愛金卡),到各區公所、各戶政事務所、市府公告的捷運綠線捷運站及圖書館等處申請綁定;民衆若不便出外,也可委託他人攜帶文件、電子票證、委託書及受委託人國民身分證等文件,到區公所等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