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轉會淪萬年機關?政院:不會爲延長而延長
促轉會有機會再度延長任期,被外界質疑恐淪爲萬年機關。對此,行政院迴應,與其他國家相較,臺灣的轉型正義的任務與工作更爲複雜丶更爲艱鉅,促轉會延任與否,自應依法行政,且應符合政策及任務之需,「不會爲延長而延長」。
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表示,促進轉型正義的各項政策與任務,在促轉會全體同仁的努力下,已初具成效。政院瞭解民間團體對於轉型正義的願景與期盼,不過臺灣遲至近年纔開啓轉型正義的工程,距促轉條例所定威權統治終期(民國81年)已長達二丶三十年之久,與其他國家相較,轉型正義的任務與工作更爲複雜丶更爲艱鉅,這部分除了要感謝促轉會這段時間以來,忍辱負重丶鍥而不捨的堅持與努力,也感謝社會各界的支持與體諒。
羅秉成強調,促轉條例於106年12月經立院三讀通過並公佈施行,促轉會並於107年5月底依法成立,行政院提名促轉會委員以及去年同意促轉會之延任並報請立法院同意之人事案,都是根據促轉條例的法定程序辦理。
羅秉成指出,依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13號解釋理由書之意旨,行政院院長對獨立機關的重要人事有一定之決定權限,以維繫向立法院負責的關係,且立法院原就有權經由立法與預算審議監督之運作,故其民主正當性基礎尚能維持不墜。
羅秉成說,促轉會的運作與其他獨立行政機關並無二致,而促轉會延任與否,自應依法行政,且應符合政策及任務之需,不會爲延長而延長。至於外界若認爲行政院長依法同意延任,促轉會將淪爲萬年機關或迴避國會監督云云,恐有所誤會。
「臺灣歷經幾十年威權統治之苦,好不容易纔民主化,轉型正義也纔剛上路。」羅秉成說,實現促進轉型正義的理想,並非一蹴可幾,制定促轉條例固有其立法當時的考量,但在實行兩年多的經驗基礎下,「未來應該可以進一步評估,賦予促轉會更多落實執行轉型正義的使命與任務」,也可審酌相關意見妥爲評估、硏擬,建構促進轉型正義的法制工程。
羅秉成表示,不僅權利回覆條例草案要繼續推動立法,就促轉會的組織轉型及核心任務等事項也需加以全盤檢視,如有修法必要,適時妥爲準備並研擬草案。
羅秉成強調,轉型正義並不只是促轉會一個單位的事,後續促轉會就已有所規劃的事項,可以協調相關部會配合辦理。
羅秉成表示,促轉會迄今兩年餘的運作期間,對於促轉條例的規範內容以及促轉會之組織功能與職權,各界有相關檢討與調整的意見,而對於各項建言,政府將持續聽取並評估其政策可行性,期能實踐轉型正義,以平復威權時期對臺灣社會所造成的歷史創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