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8決議對臺影響重大 化石燃料發電比例達八成…恐面臨國際嚴峻考驗

專家分析, COP28決議對臺影響重大。(歐新社)

能源議題是此次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8)焦點,結果對化石燃料發電比例高達八成且電價低廉的臺灣來說攸關重大。化石燃料首次被寫入COP大會決議成爲歷史性一刻,但相對保守的用詞引發外界擔憂未來實踐程度。

臺大風險社會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周桂田表示,臺灣過去以高碳、低價的生產體系成爲全球供應鏈重要一環,內部因爭執核能浪費了20年時間,導致綠色科技落後日、韓等佈局甚久的國家。「COP28包括再生能源在內的多項決議,都驅動臺灣必須快速前進。」

安侯永續顧問公司董事總經理黃正忠說,在石油生產重地的國際談判角力下,化石燃料仍被寫進決議文,象徵全球能源轉型已在關鍵時刻。決議文中還有提及各國「逐漸減少燃煤發電」的承諾,以及「取消無助於能源貧窮及公正轉型的化石燃料補貼」,同樣值得臺灣關注。

黃正忠說,臺灣能源價格長期未能反映市場價格,將來勢必在國際面臨更嚴峻考驗,「沒有一滴本地油的臺灣,應該深思如何減少依賴化石燃料。」

臺師大永續管理與環境教育研究所教授葉欣誠認爲這是一次沒有「驚喜」的大會。他說,「轉型(transitioning)」用詞力道不如「逐步淘汰(phasing-out)」,決議也未設下時間表,不利在大會後形成具體工作目標和計劃,「預期COP29還會重新爭論一次。」

葉欣誠說,爲守住升溫,臺灣設定2030年前減碳24%,但作爲進步國家,應務實面對國際壓力,朝各國在COP26訂出的目標值(45%)邁進。

國際組織「氣候行動網絡」全球政治戰略部門負責人辛格說,經過數十年逃避,COP28終於聚焦在氣候危機罪魁禍首「化石燃料」,然而最終決議卻爲化石燃料業者創造鑽漏洞機會。他也批評富裕國家並未提供充足資金,幫助仍依賴化石燃料的發展中國家確保能源安全及公正轉型,「數以千億計的責任,仍然沒有人履行。」

政大外交系兼任教授李河清在杜拜峰會現場接受採訪表示,應迴歸「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精神,依照問題責任歸屬,由工業國家率先減少使用化石燃料,並且爲全球調適資金、技術作出貢獻。

親自參加峰會的臺北大學自然資源與環境管理研究所教授李堅明認爲,根據此次全球盤點結果,臺灣應提高2030國家減量目標、逐年改善能源效率,並將核能列爲過渡性能源、加速化石燃料電廠導入碳移除技術、提高電動車普及率。政府也應大幅提高調適預算及公正轉型基金,建立國家調適績效監測系統,強化臺灣的氣候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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