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染病防治法修法,擬完善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實施程序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於9月10日至13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將審議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王翔9月9日介紹,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擬完善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實施程序。完善疫情控制措施,嚴格限定有關措施的適用條件。
將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等其他傳染病明確爲本法規定的傳染病
2023年10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對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根據各方面意見,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作幾方面修改。
首先,完善傳染病的分類,將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等其他傳染病明確爲本法規定的傳染病。
同時,完善監測、報告和預警規定。完善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實施程序。完善疫情控制措施,嚴格限定有關措施的適用條件。做好與有關法律規定的銜接。
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境衛生檢疫法規定了與傳染病防治法的銜接
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如何處理好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以及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的協調銜接,確保法律之間協調一致?
王翔介紹,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統籌立改廢釋纂,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目前防控傳染病疫情工作,涉及多部法律,包括全國人大常委會2024年6月28日剛剛修訂的國境衛生檢疫法和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同步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草案等。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不斷增強立法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從法律制度上形成防範和化解公共衛生風險的合力,本次傳染病防治法修改有必要做好與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銜接。
爲此,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擬作出修改,明確發生重大傳染病疫情,構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的規定設立應急指揮機構、啓動應急響應。
明確傳染病防治中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對,本法未作規定的,適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同時,修訂後的突發事件應對法和國境衛生檢疫法也對與傳染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的銜接作了規定。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對有關法律草案的規定繼續予以修改完善,確保法律之間協調一致。”王翔說。
新京報首席記者 吳爲
編輯 劉夢婕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