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房事糾紛 警員竟扯破女老師的褲子
桃園一名江姓幼稚園女老師,2月初陪男朋友和房東處理房屋租約及買賣問題,過程中她在一旁幫腔,被房東報案指控非法侵入民宅,沒想到警方到場後,情況越來越糟,女老師痛批員警不只將她強押牀上試圖上銬,還把她的褲子弄破露出內褲,讓女老師覺得自己有被羞辱的感覺,準備對員警提告。
31歲江姓女老師和古姓男友在2012年4月透過代書打算在楊梅買一間透天厝,已經付了35萬元頭期款,房東因爲奢侈稅暫時以出租方式,讓兩人入住到今年2月5日,雙方爲此鬧得很不愉快。今年初房東決定房子不賣了,雙方協議退款,2月3日要處理手續時,女老師被房東質疑在這樁買賣裡從中作梗,要求她離開,江女不肯,因此報警指控她非法入侵。
當時到場處理的是楊梅派出所員警林劍男(31歲),林員要求江女離開,女老師拿出房屋租約聲明租約未到期,憑什麼要離開?女老師控訴,林姓員警取出手銬要她伸手出來,她氣得用手拍打牆面,林員竟將她勾倒壓制在牀上,女老師覺得自己被羞辱,像是被強暴般,哭着離開現場。
警察辦案辦到扯破女性民衆的褲子,不但弄傷對方,還害江女露出內衣褲,這樣會不會太離譜?江姓女老師拿出當天被扯破的藍色褲子,開口處就在臀部上,最讓她生氣的是弄破它的竟然是員警,這個委屈吞不下,女老師決定提告。
員警被女老師控訴暴力執勤,不認爲自已手段過當。楊梅分局副分局長黃炳訓(右上圖)表示,「因爲她(江姓女老師)一直作勢要撞牆鬧自殺,纔會幫忙阻止。」這一擋意外扯破褲子,女老師覺得自己被羞辱,警方對此表示抱歉;不過,嚴格說起來,雖然在處理金錢問題,房子還是在租約期限內,法界人士批評,警員搞不清楚狀況,明顯教育訓練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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