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店選址3種店面要小心 桃園無需鄰居同意
桃園市都市發展局說,相較臺北市寵物店涉及美容或住宿,需取得左右及樓上住戶同意書,桃市並無相關規定,然而各業種要在住宅區營業,依據都市計劃法桃園市施行細則採負面表列,業者仍需留意。(呂筱蟬攝)
近期住宅區開寵物店問題引發熱議,根據財政部統計,截至今年4月全臺寵物店有8968間,前4個月營業額高達141.9億元,少子化趨勢下萌寵商機無限。桃園市都市發展局說,相較臺北市寵物店涉及美容或住宿,需取得左右及樓上住戶同意書,桃市並無相關規定,然而各業種要在住宅區營業,依據都市計劃法桃園市施行細則採負面表列,業者仍需留意。
營業場所開店設址,需參照各縣市的土地使用分區法規限制,臺灣房屋集團趨勢中心執行長張旭嵐指出,過去較常有開店爭議的業種,多半是在住宅區開設餐飲業,在電和瓦斯使用上的居住安全顧慮,或人流噪音、環境衛生問題等,較受鄰居排斥,也較多糾紛。
張旭嵐提醒經營者,開店選址除了使用分區是否符合外,在住宅區開店限制最多,其次要注意是否爲違章建築或無產權登記,許多人租用老舊公寓1樓店面,看上有增建空間可使用,不過包括無產權的地下室,或是既有違建都屬於違規使用,就算這些沒有立即報拆,但是隻要營業用,都會面臨檢舉報拆的可能。
另外,許多社區大樓都會有社區規約,要開店得留意有些社區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訂立的規約,可能排除特定營業項目,因此就算順利租用,也可能因管委會或鄰居干擾而無法開業,爲避免投入裝潢後營業受到影響,租用前還是得再三確認避免踩雷。
桃市都發局指出,依都市計劃法桃園市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住宅區不得經營視聽歌唱場、酒家、 酒吧(廊)、飲酒店及夜店等有礙居住安寧之使用;另有關作爲寵物店使用,如寵物美容服務業、特定寵物服務及其他動物服務業,非前述細則各款目禁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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