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殺人逃亡 陳嫌落網:可不再驚慌緊張過生活
▲臺南市警局長陳子敬,對新營分局緝獲槍擊殺人案陳姓嫌犯十分欣慰。(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臺南市警新營分局查獲發生在101年9月1日,新營區長春街的偵破槍擊殺人案,緝獲逃亡3年8個月的嫌犯36歲陳姓男子,陳嫌向員警表示,逃亡期間日子相當難過,曾經有想要投案的念頭,被查獲也好,被查緝到案反倒是一種解脫。
警方說,陳嫌(36歲,柳營區人),於101年9月1日凌晨2時5分,因他要北上工作,朋友爲其餞行,在臺南市新營區長春街2號3樓(TP PUB)飲酒作樂,席間因該店女服務生對其朋友出言不遜,導致雙方爆發衝突,陳嫌與朋友等7人憤而掀桌離去。
事後其中有2名朋友折返TP PUB欲與店家談判,而與店家人員發生衝突,陳嫌即持改造手槍趕到PUB,上樓即持槍射殺李姓被害人(72年次)死亡後逃逸。本案發生後新營分局線上警力在1分鐘內趕到案發現場,當場將雙方人員分開戒護,並逮捕陳嫌的朋友共6人,並在案發現場3樓沙發下查獲涉案手槍及子彈。惟陳嫌已趁機逃逸。
陳嫌於案發後即開始過着逃亡的日子,從101年9月1日至今共逃亡約3年8個月,當新營分局人員在5月28日18時在嘉義市一處洗車場,將陳嫌查緝到案時,陳嫌向員警表示,逃亡期間日子相當難過,曾經有想要投案的念頭,今日被查獲也好,被查緝到案反倒是一種解脫,言語中充滿對持槍殺人後逃亡的日子感到相當苦悶。
本案發生後臺南市警局長陳子敬,一直對專案小組成員耳提面命,因爲是一件命案,身爲警察就必須全力緝兇以慰死者在天之靈,經過3年多的努力,終於在陳子敬局長將屆退時將陳嫌查緝到案,除了對死者及家屬伸張公平正義的交代之外。也是給陳子敬局長屆退前的一份禮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