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譜廟公長期性侵未成年姊妹 75次無法勃起而未遂…結果慘了
桃園市楊梅區古姓廟公平常在廟裡擔任乩童,因替姊妹一家辦事製造信賴感,竟對姊妹性侵得逞。姊妹對父親反映後,廟公還假裝神明上身質疑父親、姊妹。後續對姊妹分別、共同性侵75次,所幸都無法勃起。桃園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判廟公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桃園市楊梅區古姓廟公平常在廟裡擔任乩童,因替姊妹一家辦事製造信賴感,竟對姊妹性侵得逞。姊妹對父親反映後,廟公還假裝神明上身質疑父親、姊妹。後續對姊妹分別、共同性侵75次,所幸都無法勃起未遂。桃園地方法院依妨害性自主判廟公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桃園地院審理,1對姊妹從小由父親帶到廟裡參與事務,父親因屢見古男「神蹟」,加上姊妹從小認爲廟公可幫自己、家人逢凶化吉,全家對廟公有一定民俗信仰的強烈信賴感。
不過廟公卻利用姊妹年幼可欺,在姊姊未滿18歲、妹妹未滿14歲時,在廟宇神明廳,替2人拉筋機會,以手撫摸胸部、大腿內側、陰蒂。有人反應後,廟公把2人帶到廟宇儲藏室、臥室。而廟公竟要2人脫掉內褲,並脫掉自己內褲,對姊妹強制性交得逞。
2人向父親、家人反映被撫摸私密處後,廟公刻意不理會姊妹,父親竟帶着姊妹去道歉。廟公假借乩童上身,質疑父親不相信廟公,並稱這段期間姊姊差點出車禍,就是因爲把事情講出來。
姊妹當時覺得是自己錯了,後續廟公持續性侵2人,除撫摸私密處外,也會要姊妹與其親嘴。姊妹因爲覺得很髒,每次結束都洗嘴巴,因師孃覺得奇怪,廟公還要姊妹不準在師孃面前洗嘴巴。
廟公否認犯案,稱是是挾怨報復,並說自己若性侵2人,爲何2人離開廟宇時,都沒反映。
不過法院認爲,姊妹證述內容並無矛盾處,且姊妹偵查中證述被害經過,數次當庭掩面痛哭,若未遭逢性侵害事故,以姊妹涉事未深程度,難想像憑空杜撰犯罪過程,羅織罪名導致廟公入罪。
法院認爲,廟公爲滿足自己私慾,利用他人對民俗信仰的信賴感,不顧人格發展人格健全發展及性自主決定權,考量犯後始終否認犯行,至今尚未和解、賠償,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