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規則曝光!首期3GW遴選明年第二季登場

經濟部。(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林淑慧/臺北報導

經濟部能源局今 (11)日召開離岸風電區塊開發選商機制規劃說明會議」,公佈第三階段區塊開發規劃2026至2035年,每年開發容量自原規劃1 GW提高至1.5 GW,並採「先資格、後競價方式選商,而競標價格將以臺電迴避成本爲上限,意謂區塊開發離岸風電價格,將比臺電發電成本更便宜,預估未來每年新增產值新臺幣1322億元。

經濟部能源局今天辦理離岸風電區塊開發說明會,邀請相關業者共同研商,能源局表示,會將不同建議納入參考,凝聚各界共識後,再正式公告相關措施

依據草案規劃,單一風場與同一開發商容量分配爲500MW爲上限,開發商發起人或法人在申請案中,直接或間接持股比例不能低於20%。

▲離岸風電。(圖/業者提供)

官員指出,因應未來國內綠電需求及在地產業供應鏈發展,草案規劃2026至2035年每年容量,自原規劃1 GW擴大至1.5 GW,10年總計達15 GW,其中近期先行辦理2026年至2031年容量分配作業,並規劃自明年(2022)第二季起逐年辦理選商作業。

2026年至2031年選商方式採「先資格、後競價」方式辦理,資格審查技術財務能力、產業關聯條件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業者再進行價格評比,以價格低者決定獲選業者,同價格則評比額外產業關聯分數

在價格評比方面,經濟部能源局要求以臺電迴避成本爲廠商競標價格天花板上限,換句話說,未來離岸風電廠商投標價格,將不會高過臺電平均發電成本。

另外,草案規劃延續前階段已落實的關鍵發展項目,相關產業已開始投資設廠及建立本土技術,持續列爲關鍵發展項目,並增加「項目彈性」及「數量彈性」之彈性機制,以及鼓勵具產業潛力價值風力機系統上下游零組件合作、投資海事工程服務之加分機制,預估未來每年新增產值達新臺幣132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