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妻調包借精生6孩「全是別人的 」 法官1理由要他認了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男子與6名無血緣關係的子女仍是親子。(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6個孩子的父親,今年與妻子離婚,並主張婚姻期間內養育的6名小孩都不是他的親生子女,而是妻子瞞着他調包別人的精子、或借用別人精子而受孕生下的,經親子鑑定6名孩子與這名「父親」血緣關係0%,但法官依《人工生殖法》、已逾3年除斥期,判決6名孩子仍視爲「婚生子女」。

法官判決理由是,男子主張前2名子女是被欺 瞞用別人的精子,但已逾法定自孩子出生起算3年的除斥期,後面4名子女是經男子簽署同意書而誕生,基於人工生殖法有其公益性目的,不能因爲離婚而有不同適用,因而6名子女仍視爲男子的婚生子女,男子還是6名子女的「父親」。

判決書指出,這名「父親」與妻子於2017年結婚,今年調解離婚,結婚6年多生育6名孩子 ,男子稱述妻子騙他先將精子存起來,卻偷偷從國外買精子調換,經由人工受孕,而生下前2名孩子。

2名孩子愈長愈大後,他發現明顯不像自己,後來又做了2次人工受孕,也沒有用他的精子,但是爲了挽回婚姻,他仍籤同意書。

這名「父親」認爲自己已離婚,6名孩子既然非血緣親子,因而提訴否認與6名孩子的親子關係,經嘉義地方法院囑託成大醫院進行6名孩子與「父親」的親子鑑定,結果6人與「父親」的血緣關係爲0%。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