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民衆夜衝武嶺放煙火點仙女棒 歡呼拍手猛拍照...網爆氣:書讀到哪去?

民衆半夜跑到武嶺煙火。(圖/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社團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記者蔡玟君、許展溢綜合報導

澳洲森林大火燒掉1.5個臺灣震驚全球,但在臺灣卻有民衆在山林放煙火。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社團6日在臉書公佈一段影片畫面中一羣民衆無視國家公園內嚴禁施放煙火規定,在武嶺停車場點燃仙女棒、放煙火,且放完煙火後未將垃圾帶走,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怒批:「書讀到哪裡去?嫌太管處與太警隊不夠累嗎?」

▲一羣男女無視可能引發森林打火危險,在武嶺停車場放煙火。(圖/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社團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根據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授權的影片中可看到,近10位年輕男女在武嶺停車場點燃仙女棒,之後更連續點燃數發煙火,併發出歡呼聲,一旁同伴們興奮拍手、甚至拿手機拍照錄影,把武嶺停車場當作跨年晚會現場般,卻不知這樣的行爲極度容易引起火災,燒燬臺灣寶貴的森林環境

▲煙火直射天際,現場男女歡呼拍手猛拍照錄影。(圖/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社團提供,,請勿隨意翻拍,以免侵權。)

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表示,影片爲5日拍攝,這兩天上面很亂,且只要週末假日山上都有許多情形發生,不管是交通還是違法生火、放煙火,只要有人通報,警察就必須過去,週末假日也是最常發生違法情況時候

林務局東勢管理處表示,該停車場位屬太魯閣國家公園範圍,太魯閣國家公園警察隊於今(6日)上午至現場蒐證處理。另外,依森林法第34條規定森林區域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爲。如因釋放煙火而失火燒燬森林者,依據森林法第53條第三款規定,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30萬元以下罰金。最後除呼籲民衆進入山林,注意防範用火外,東勢管理處將加強派員巡視及勸導。

中橫路況交通資訊站管理者表示,現行的國家公園法不符合現在規範了,罰責輕又不夠周詳修正案相關法令需要趕緊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