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未禮讓行人 最高罰3600元

9月1日起將展開爲期1個月的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圖爲下班交通尖峰期,重要路段機車仍沒禮讓行人斑馬線上險象環生。(季志翔攝)

全國交通安全大執法

近年行人車禍死亡數持續攀升,主因爲車輛未停讓行人通過所造成,去年達到458人,交叉路口行人事故爲209人,事故肇因以「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穿線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爲前三肇因,交通部今起一個月祭出路口安全大執法,汽、機車未禮讓行人將取締,最高重罰3600元。

交通部統計,2018年有406件行人死亡,交叉路口行人事故爲197人;2019年行人死亡達到458人,交叉路口行人事故攀升至209人。事故肇因以「車輛未注意車前狀況」、「搶越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穿線、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爲前三肇因。

交通部除了全面檢討易肇事路口標誌標線、從法規修正導入友善行人設計交通部長林佳龍日前透露,也跟內政部長徐國勇討論決議,9月1日起,鎖定汽機車未停讓行人的違規大執法,提醒駕駛朋友留意。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從1200元至3600元;「汽機車紅燈及紅燈右轉」罰鍰從1800元至6400元;「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罰鍰均爲300元。

交通部道安會執秘謝銘鴻說,大執法啓動後,汽、機車未「停讓」行人,路政司正研議修法提高罰鍰額度,未來送立法院三讀通過後,罰鍰還將提高至3600元到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