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談和解有訣竅 有沒有強制險差很大

▲當面臨車禍意外所要負責的賠償問題時,如何妥善運用保險保障也是需要注意的地方。(圖/中壢分局提供)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只要民衆投保任意車險保險局都會要求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協助保戶填寫和解書產險公會提醒,和解書中若沒有註記「和解金額未包含強制險」,通常會被認定已涵蓋強制險保障,待日後想要多請求相關醫療費時,就有可能面臨無法理賠的窘境

本刊闢有《車禍調解達人》欄目,主要是提供民衆處理車禍協商過程時,須要注意的相關交通法規事故鑑定書判讀、法律、保險等相關諮詢。民衆可電郵至leehuihsuan@ettoday.net 洽詢,信中務必留下可讓記者聯絡電話謝謝

產險公會汽車委員會指出,目前車禍和解書會註記寫「不含強制險」的案例比較多,但含不含沒有對錯問題,而是就個案情況而定。

譬如說如果有人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受傷,經過醫師診斷需要接受一段時間的治療與療養,無法確定多久完全康復,甚至傷勢也比預期的嚴重,甚至還有惡化的變數,便會建議籤和解書時最好不要放棄未來對於強制險的請求權

也就是說在傷勢程度不是很明確的話,談妥的和解金額就要不含強制險,以免未來需要再開刀或是相關治療,所支付的醫療費超過和解金額,多出的差額就恐怕難以再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因此只要和解金額沒有含強制險的話,未來受害人傷者)都可以再憑必要的醫療單據,向承保強制險的產險公司,請求相關醫療費的賠償金,金額限20萬元以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