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兩年沒賣掉 稅率再上調…專家:建商將改推案策略
囤房稅二點○將於明年五月開徵,財政部十六日預告建商持有待銷售房屋房屋稅率課徵標準,以持有年限區分,超過二年沒賣出即加重課稅,稅率百分之三點六起跳,最高百分之四點八。會計師認爲,推案量較大或先建後售的建商,感受到的壓力會比較大。
根據預告的「房屋稅差別稅率之級距、級距數及各級距稅率基準」草案,起造人待銷售房屋(建商餘屋)持有一年以內,稅率百分之二,持有超過一年,二年以內稅率百分之二點四;超過二年,四年以內稅率爲百分之三點六,超過四年,五年以內稅率百分之四點二;超過五年,稅率爲百分之四點八。
建商餘屋房屋稅率全國各地一體適用,建商蓋好房屋後若超過五年沒賣出,房屋稅率加倍,財政部希望以持有時間做差異化課稅,促使建商加快餘屋釋出速度,增加市場上房屋的供應量。
根據課稅基準,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洪連盛表示,受影響的建商,以推案量較大,或是先建後售的建商承受壓力較大,囤房稅二點○上路後,可能影響建商的推案策略,得花更多時間做市場需求調查及調整定價策略,其次還可能減少先建後售的建案,進而增加預售屋數量。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歐陽泓指出,建商餘屋房屋稅第一年百分之二,第二年百分之二點四,超過二年才提高至百分之三點六以上,若建商興建房屋後遇到房地產市場不景氣,銷售期拉長,可能會對建商造成較大的銷售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