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東路住戶下班回家找嘸車格 共享機車久佔惹民怨
一整排的共享機車佔用停車格,影響當地居民使用權益。記者鍾維軒/攝影
臺北市目前約有1萬3000輛共享機車,停管處也提供電動機車停車免費政策,盼能降低碳排。但有民衆反映,大量停車格都被共享機車佔位,造成居民困擾,壓縮到私人機車停放空間。交通局說,已要求業者加強當地調度,未移置將開罰7500到4萬5000元罰鍰。
北市交通局統計,臺北市共享機車使用率達到22.4%,呈全球之冠,卻也帶來負面影響。就有民衆陳情,長安東路一段52巷路邊停車格被大量Go Share、WeMo等共享機車佔據,住戶騎車返家時卻無位可停。
議員顏若芳指出,該處商家、餐廳林立,許多民衆騎共享機車用餐,避免酒駕,「騎車來、搭車走」雖立意良善,但集中停放的共享機車已造成周遭居民的生活不便,北市其實本就有相關機制,要求業者必須限期處理久停的共享機車。
根據《臺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自治條例》及北市府與業者簽訂的行政契約,共享機車若有違停、久停或大量同時停放的情形,業者應於獲報4小時內移置車輛否則將遭開罰。顏若芳認爲,北市府應儘速要求業者加強監控周邊區域共享機車的移置需求,別等造成民衆困擾或有人檢舉才移車,如此一來才能達成商家與住戶的平衡。
顏若芳表示,北市車位難求,現在市府正試辦「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未來試辦過後,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也應該在不影響既有一般停車格量能的前提下,於商家林立、共享機車容易久停的區域重點投放。
北市交通局運管科長朱宸佐迴應,依法單一業者不能連續停放超過3輛、同一街廓不能超過6輛共享機車。由於該處熱炒店林立,很多人使用共享機車,酒後搭計程車回家,才導致停車格都是共享機車,目前已要求業者加強當地調度,若於通報後4小時內未完成移至,纔開罰7500到4萬5000元。
至於是否擴大「共享機車專用停車格」?朱宸佐說,試辦至今還沒接獲民衆或1999陳情,共享機車業者認爲效果不錯,但整體成效還要透過檢討,思考一下要如何才能做得更好,里長、當力里民也都支持,對於共享運具雨停車管理有幫助,未來會評估要不要擴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