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旗津「小三通」首航典禮挨批 潘恆旭強調:私人行程,非市府立場!

▲針對出席小三通首航遭到質疑,高市觀光局長潘恆旭強調,僅受邀參與,非市府立場。(圖/記者賴君欣攝)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觀光局長潘恆旭25日出席旗津—溫州洞頭「小三通」首航,並表示,希望藉由小三通讓高雄發大財、溫州發大財。對此,陸委會下午發表聲明,表示此小三通首航是「騙局」,意在製造發大財假象挑戰中央在兩岸事務權責 。對此,潘恆旭受訪時強調,自己純粹是受邀參加活動,不代表市府立場。

陸委會指出,經查證後發現,本次主辦首航活動的「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其船舶運送業許可證,業於2019年1月23日經交通部航港局註銷,且該公司已於108年6月12日解散。

陸委會表示,本次首航活動邀請函顯示的「永順2號」輪及「延鴻」輪也非上和海運股份有限公司之自有船舶。「延鴻」輪的船東爲昕宸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租船人爲棨鴻輪船股份有限公司、「永順2號」輪的船東爲棨鴻輪船股份有限公司。該2船舶目前皆在高雄港內,迄今上述2輪並未向航港局提出「小三通」及直航申請。

陸委會強調,高雄旗津及中國大陸浙江省溫州洞頭均非「小三通」港口依法並無「小三通」可能,即使經金門馬祖航行至中國大陸,亦無停靠溫州洞頭之可能。

▲高雄旗津到溫州洞頭今日首航小三通。(圖/翻攝自國民黨立委黃昭順臉書)

陸委會強調,若我方及陸方船舶非經許可載運貨物人員往來兩岸,涉及違反兩岸航運、貨物進出口,以及人員往來相關規範,交通部及內政部移民署等相關主管機關可依據兩岸條例第28條、第29條、第80條(船舶直航兩岸)、第40條(貨物)以及第10條(人員)及移民法第74條等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針對媒體報導,潘恆旭受訪時強調,自己非代表市府立場,「我出席上午的活動,純粹是應議員業界邀約,不代表市府立場,特此說明」。

另外,高市府也發出3點回應,一、此次首航典禮私人公司的特別行爲,「與高雄市政府完全無關。」二、潘恆旭是應民間友人邀請,以個人名義禮貌性」參加,「並非代表市府,市府相關局處無涉協辦單位,更不是主辦單位。」三、高雄市府與此案無關,「請陸委會本中央地方職權互相尊重,不要因爲政治原因一再抹黑抹紅高雄市政府。」